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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》(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1号),经交银国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,现将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交银国信”)减少交银国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交银国信私募”)注册资本有关事项信息披露如下:
一、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
交银国信于2024年10月21日出具股东决定,将交银国信私募注册资本由30亿元减少至18亿元。交银国信私募注册资本减少后,唯一股东仍为交银国信,出资额为18亿元,出资比例仍为100%,出资方式仍为货币,出资时间仍为2028年12月31日前。
二、交易对手情况
名称:交银国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经济性质或类型:有限公司
经营范围:一般项目: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、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(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法定代表人:李艳
注册地: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218弄1号楼3楼313室
注册资本:30亿元
关联关系:交银国信的全资子公司
三、定价政策
按照每1元实缴出资对应1元的价格进行减资。
四、关联交易金额
本次交易完成后,交银国信对交易对手的已认缴未实缴出资额9亿元,不再履行实缴义务,该等未实缴出资额对应减资款为0元;交银国信对交易对手的已认缴且已实缴出资额3亿元,减资完成后交银国信有权取得减资款3亿元。
五、董事会决议,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
本减资事项,经交银国信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,后经交银国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。
六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
交银国信独立董事对本减资事项发表了独立书面意见,同意本减资事项。
特此公告